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讲诚信,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考生须在考前lO分钟凭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须穿戴整齐,并按监考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未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交卷,同时不再允许其它考生进入考场。
三、闭卷考试考生不准携带任何书、报、杂志、讲义、笔记、纸张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工具。
四、考试开始,监考人员应当场启封试卷,分发试卷到考生桌上。考生应在答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考号和姓名,不准在其他地方书写文字或做任何符号。
五、考场内应保持整洁、肃静,不准吸烟、喧哗或走动,若属字迹不清楚考生可举手提问,但不能要求监考人员“暗示”、启发或解答题意。
六、考试时严禁场外人员围观或与考生交谈,除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七、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纪律,考生在中途不准借故上厕所,确因特殊原因需去卫生间,应有监考人员陪同。
八、考生答卷完毕,将试卷上交监考人员处,签名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九、半期考试或期末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毕业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离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
十、特殊考试按照相应考场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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