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附设华西卫生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专长,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完善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自本学期开始执行《四川大学附设华西卫生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对转入专业感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者;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第一学期所学课程考试及格(含补考及格),课程平均绩在75分以上。
(二)属于以下范围者不予转专业
1.当年无转学计划指标的专业;
2.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的受理时间:
转专业申请和受理时间限定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其余时间不办理。
三、转专业的程序:
1.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及考核办法。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下载“转专业审批表”。填写完毕后需经本人和家长签字送交班级辅导员,由学生处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受理。
3.教务处按照公布的考核办法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
4.教务处公示通过考核的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5.转专业学生资格最终审核符合条件后报经主管校长批准。
6.教务处学籍办负责办理相应转专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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