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是校区和卫校处理行政事务及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部门,其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校区和卫校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研究与调查分析,组织起草或印发董事会、校区和卫校的重要行政文件、行政决议、决定和会议纪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以校区和卫校名义对内对外报送和发布的各类信息、行政公文、报告、报表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
三、负责承办上级来文及校区和卫校公务文书的收发登记、整理送签、批办传阅、检查督办及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处理校内外来信来访工作。
四、负责学校召开各类会议和领导讲话的有关准备与协调工作,记录和整理领导讲话及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
五、负责上级和相关单位来校检查工作与办事的按待安排和协调联系,承担以学校名义的对外联络和接洽等工作。组织协调校内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服务事项,会同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应急或突发事件。
六、负责校区和卫校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合同签订与合同解除、聘期工作考核与奖惩、聘用人员职务和职称的晋升等人事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校会议室和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安排与分配调整,负责学校办公用品、奖品、纪念品的购买、管理、发放和组织慰问。
八、负责学校行政、教学等公用交通车辆的使用安排,负责车队及司机的管理和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
九、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印章和校长印鉴及用印登记工作,负责审核和开具学校行政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十、负责校内承租摊点、服务项目(含校医院、超市)的租赁与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及质量考核。
十一、负责印制教师学生证件和教师餐劵及成教集中班学生洗衣票,并严格按规定发放至有关处室。
十二、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